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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合理吗?关于被公司遣散以及育婴假问题

我们是属于学校里的约聘人员,我已经做5年半了,公司说叫我做到明年1月底就不用再来了,会依约给我遣散费+年终(目前还不知道多少)。

我刚好顺势提出让我请半年育婴假,这样我还可以向政府要半年育婴补助,单位说好。

目前是时间问题

因为我们是依学期来算,实际上应该要2月开始算育婴假,半年后是7月底刚好遇到约满不续聘,反正我也不会再回来上班,这样刚刚好。

但是单位跟我说对他们不太好,所以决定提前半个月帮我办育婴假,也就是1月中开始育婴假,7月中帮我办复职(实际上我不用再回来),这都是名义上而已,实际上我还是工作到1月底,之后不再回去上班。

后来想想这样会不会影响到我7月底之后要办的失业给付啊?

我有问过学校,无论我怎么离职他们是不会开非自愿离职证明给我的

反正我就是不续聘

但是同事跟我说我前一位同事也是被遣散(也是不续聘)但是有跟政府申请失业给付通过,所以叫我可以试试看。

版大们认为我该跟他们在谈谈说还是从2月初依实际时间办理吗?

我是比较想这样

但是我又怕不配合的话到时候不给我年终或是遣散费或是扣掉很多钱

(其实一开始是不给我遣散费的,因为有给年终了,是昨天才跟我说会给我的)

还是我该怎么谈呢?

怎样方式对我比较有利呢?

感谢大家

最后编辑于:2023/04/04作者: 代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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