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前夫向法院声请调解的日期这一年从分居到对方一直放话抢小孩虽然小孩从小都是我一人在外照顾但是每天仍过的非常痛苦想到虽然有监护权但是小孩要自己去那过夜就觉得不捨今天要开调解本想最后应该是打官司最后法官会判隔一段时间回去过夜
没想到前夫刚开始只说要小孩女方不用付费用但是调解委员(刚好是律师)跟他说明小孩这么小法官应该是判给母亲前夫于是跟律师商量五分钟便说女方要小孩可以他不要付任何费用那我就说你不要付费用可以那你以后也不要来找这小孩后来前夫说小孩给我他不付费用他只看小孩不带走特定节日由女方陪小孩回去祭祖
我心中一喜问我的律师如果由法官判决会比这好吗?律师说这条件符合我不想让小孩过夜的要求反正法官就算判他付小孩费用也大概是8000吧(以国民每个月基本消费男女均分)于是就答应了
之后在等法官判决时多怕前夫反悔在法官那加注前夫看小孩前必须先知会女方并由女方指定场所探视
就这样离婚了没想到事情这么顺利朋友认为男生笨死了这些条件都答应但是我不这么觉得男生他们家人在意的是钱小孩他们没有心吧他们只在乎不要再出钱了不过再怎么样我的宝贝确定是由我照顾了钱再赚就有了吧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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