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我朋友97年9月在大陆结婚
有在大陆登记
并取得海基会的文件证明
新娘在98年1月到台湾
才在台湾作户籍登记
所以97年报税时
我朋友有将妻子登入报税
并附上登记文件
最近国税局来函
要求补税
说-因婚姻登记法在97年5月改为登记婚
所以朋友的妻子
98年1月才在台湾登记
不能在97年度报为夫妻
要求补税3万
------------------------
请问有妈妈知道
这样合理吗
可以要求申诉吗
懂得妈妈可以帮帮我吗
谢谢
是这样的
我朋友97年9月在大陆结婚
有在大陆登记
并取得海基会的文件证明
新娘在98年1月到台湾
才在台湾作户籍登记
所以97年报税时
我朋友有将妻子登入报税
并附上登记文件
最近国税局来函
要求补税
说-因婚姻登记法在97年5月改为登记婚
所以朋友的妻子
98年1月才在台湾登记
不能在97年度报为夫妻
要求补税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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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妈妈知道
这样合理吗
可以要求申诉吗
懂得妈妈可以帮帮我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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