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在是很心急,
(下午都在哭)
我和我的先生要收养一个快2岁的小男孩,
小男孩很可爱, 生母已经交给我们养快4个月了,
我们全家都很喜欢他, 我和我先生都很疼爱他
我在上个月送件到法院, 要申请收养,
我在文件内, 写生母出养原因,
是写:
因生母是未婚妈妈, 因有交往新对象, 有论及婚嫁,
但对方家族很保守, 无法接受生母带着小朋友嫁,
所以想将小朋友出养给我们
这2天, 收到法院寄来的开庭通知函(12/4出庭),
除了一些补件的问题之外,
还要求要小朋友的
'生父户籍誊本''生父资料''生父出具经法院公证之同意出养文件(或偕同生父到庭)'
我一头雾水, 因为生母说, 已和生父没联络很久了,
且生父也未认领小朋友,
(小朋友户口誊本上无生父的名字)
生母现在也找不到, 联络不到生父了
(彼此的手机不知换过几次了)
(生父当初知道有小朋友, 也不愿意负起抚养的责任, 认为小朋友是生母不知跟谁生的, 想赖在他身上他常辱骂生母类似这样的话)
于是我就上网问有懂一些收养方面的A小姐,
A小姐有些责备我, 问我怎么会写:
因有交往新对象所以想出养
她说, 那表示小朋友是有生父的,
法官当然会想知道生父的资料, 及生父的同意出养文件
当初应该要写,
生母是因为一夜情, 或是私生活複杂,
不知生父是谁, 所以想出养
我们怎么会知道(泣)
我们只是照实写而已
A小姐还说, 这样就算到法庭, 或跟家访的社工说,
我们找不到, 也联络不到生父,
只要法官他们向生母问出生父的姓名及几年次之类的,
就可以找出生父的资料, 给生父传票, 调他出庭,
问他愿不愿意小朋友给别人收养
我听了之后实在很心急
我们只是照实情写而已, 怎么会知道还会调生父出庭
(泣)
如果生父不愿让我们收养孩子, 该怎么办呢?
我们不能说, 找不到生父, 且联络不到他, 就可以了吗?
我和我先生真的很疼爱孩子, 视如己出般,
我真的很捨不得小朋友就因为找到生父, 我们就不能收养他
我有努力找一下知识网的资料,
以下二篇,
都说, 未婚妈妈, 想出养小朋友, 只要生母的同意书就好了,
并不需要生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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