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检查了小朋友的书包,发现里面有一本像玩具的笔记本
问了一下,小孩跟我说那是表弟送她的
我不宜有他,顺口问了句:这么好,柏柏怎么会送你笔记本,他不要了吗?
随口一问就让单纯的小朋友紧张了,看他神色不对就觉得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直接追问下去才发现原来是在学校福利社买的
一本60元,
我平常只有读全天的那天会给10元零用钱买下午点心吃(国小一年级)
其他时间我是不给零用钱的
会有60元,我真的也吓一跳
继续问下去,才发现这60元是在家里的零钱盒里面拿的
盒子里面有很多的零钱,家里都会固定把口袋会找的零钱放在那裏
要用的时候都自己拿,还有地上的零钱,光是这样我已经不能接受了,虽说是家里的钱,但不问自取便是偷,捡到不归还也是不对
结果又发现书包有第二本一模一样的笔记本
等于小朋友花了120元去买两本笔记本
处罚的过程我就不赘述了(罚写,罚站及沟通,光这样就给我哭了一小时 )
重点是,随后我打电话去给学校教务处了解福利社卖的用品有无规範,得到的答案是:会劝说,不适合的商品下架,但笔记本并不是玩具,所以是可以卖的
接着打电话教育局,教育局的回覆是:福利社是学校老师及员工共同经营的
会卖食品,文具,但不干涉会卖什么文具,只要是检验合格的都可以
所以无法可管,只能用劝说的又是无解
火大的我,直接到学校福利社,不看还好,一看福利社卖的东西,真的让我大大的傻眼
卡片(有明文规定不能卖,新闻都有报过)
项鍊(这是算文具吗?)
香豆()
摺星星的纸条(这个算???)
玩具(不用多说一看就知道)
其它林林总总一堆,还有很多很多的零食跟饮料,不需多说,看照片就知道了(还有一些我懒得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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