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夫离婚后小孩共同监护,一人一个月轮着照顾!
虽然与前夫家住很近,但让小孩轮来轮去不太好!
(小孩也一个月看不到爸爸或妈妈)
原本想把小孩完全给前夫照顾,只要让我每星期带回来两天过夜即可!
但前夫却说这样让小孩像空中飞人一样跑来跑去的不好!
可是这样的方法比一人一个月好多了吧?!
到底该如何不经过打官司的方法让前夫放弃小孩的监护权呢?
前夫工作不稳定,但还是有月收入34万(他自已说的)
前公公又是需要人照料的病人,前婆婆因自已有负债所以有在工作还债!
我工作稳定,虽月收入只有23万,但至少不会让小孩饿到,
当无法顾小孩时家人可以帮忙顾。
到底该如何说服前夫把小孩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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