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曆年前,老公送了我四千元,让我去买在报上看见,很喜欢的水晶戒指。
因为戒指是新款,而且十分可爱,所以专柜小姐说全台湾那时只有101有,必须要等货,而且年前一定拿不到,要过完年后才可以拿到货。
我告诉小姐我不可能到台北去拿,我可以等货来。小姐也说可能要二月多,我拿了单据,很高兴地回家了。
新年过后,打电话去问专柜小姐,小姐说还没到货。
一拖再拖后,小姐先说过完年后才订货(我心想,过年前就付了钱,为何是过完年才订货?我想奥地利应该也没过农曆年的习惯吧?),
后来说要四月底五月初可以拿到货,或要退费。问题是这个戒指是我很喜欢的,而且又是老公要送给我的。所以在一阵报怨后,我还是选择妥协,愿意等下去。
结果今晚接到电话,以为是戒指来了。
小姐居然说,奥地利那边没出货,他一直替我盯,结果只出戒围55,没出58的,还问我可不可以?
我反问他,如果是你,可以吗?
专柜小姐一直说,奥地利那如何如何又如何。可我想问的是:这是我消费者该负责的吗?
现在小姐说要退费,可是我实在很生气。我还问小姐,是不是要去报纸投书或是消基会反应,他们才会重视我们的权益?
没想到一家跨国际的公司居然是这样对消费者,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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