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中毕业就没有工作
目前已经六年没有上班
一直到今年小朋友上学
从找到了律师事务所的工作
这个工作是个人人称羡的工作
月薪 四万 两个月聚餐一次 一年国外旅游一次
工作时间 9点6点 午休2小时
几乎每个星期六要加班 另外算加班费
但是是採责任制的
虽然是说9点到6点 但是常常工作到78点 更晚到凌晨三点 两个月忙一次
小孩也都是公婆接送
但是每次下班 根本连小孩都没有办法照顾
而且也不喜欢让小孩跟公婆太好
昨天小孩要校外教学 我不知道
结果也没有给小孩準备任何点心
今天被学校老师约谈了
所以就在今天跟老闆请辞了
虽然老闆一再挽留 但是捨不得小孩没有人陪伴
我这个决定会不会太过草率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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